关于举办城市安全运行防灾减灾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8-23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局)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19〕46号)精神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9月8日至12日举办城市安全运行防灾减灾技术高级研修班,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承办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研修内容

1.基于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城市风险预防体系建设

2.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事故现场决策指挥

3.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协同问题

4.科技奥运与智慧消防

5.城市安全发展与风险治理

二、研修时间和地点

(一)研修时间

2019年9月8日(星期日)至9月12日(星期四),9月7日报到,9月12日下午结业。

(二)研修地点

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角门办公区(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22号院)。

三、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

(一)研修对象
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从事安全生产研究人员(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)、安全生产研究人员(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),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,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基层一线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。

(二)报名方式

请各单位确定参加研修人员,并于8月26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《高级研修班报名表》传真至010-63548019并电话确认。

(三)报名确认

主办方将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发送确认通知和报到须知,研修人员凭确认通知报到参训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每名参加研修人员必须在研修期间提交论文(论文要求见附件2),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,以电子版形式提交。不提交论文不能参加结业典礼。

2.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,颁发《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》,研修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。

3.研修人员报到时,请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彩色照片(白底)2张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职称证书复印件(复印件须本人签字)。

4.本次研修不收取任何培训费,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;

联系人:李 静 张玉玲

电 话:010-83511938  63548019(传真)

手 机:13911176580  13520096773

邮 箱:33115944@qq.com 

 

附件:高级研修班报名表
          论文格式及要求

        
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9年8月 日

(此件依申请公开)

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