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 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〔2021〕101号文件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4-21


各区(市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,市快递协会,各寄递企业:

现将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〔2021〕101号文件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》(鲁人社函〔2022〕19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
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     枣庄邮政管理局

2022年2月25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(联系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)

附件:关于转发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 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〔2021〕101号文件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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